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甘环污防发〔2012〕61号)要求,规划所高度重视考核准备工作,于2012年12月17日-25日,配合省厅污防处对14个市(州)和甘肃矿区环保局进行了规划考核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本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甘政发〔2012〕221号)内容,对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考核细则》,认真进行了省内自查。规划所对全省各市州及甘肃矿区,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涉重金属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新增削减量、区域2012年度削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核算。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以及地表饮用水、地表国控断面、重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等情况进行了材料审核。截止12月30日,圆满完成了我省考核调查表的汇总工作和《甘肃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2012年度自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为我省下一步迎接环保部核查组考核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